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知识产权学院学术沙龙之二举行
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知识产权学院     发布日期:2015-09-26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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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1日晚上7:00,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知识产权学院第二次学术沙龙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东附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沙龙以“大数据相关的法律问题”为主题,由我院邹琳副教授主持,包括商学院朱爱辉副教授在内的近十名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师和近百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全场座无虚席。 

沙龙的第一阶段,首先由我院肖冬梅教授以“被办卡”事件为背景,用视频加讲解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以及因此而面临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肖冬梅教授指出:“被办卡”事件不一定是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职工与校外勾结的不法行为,也有可能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导致的个人信息被泄漏带来的直接危害后果之一,进而引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和个人“数据权”启蒙的议题。肖老师通过网易利用Cookies软件在中国进行非法数据交易的现象,对比分析了谷歌公司在美国、苹果公司在韩国因为非法跟踪用户而获赔的案例,指出我国的现有法律制度体系未能为我国公民提供足够的数据保护,而数据不仅涉及公民的隐私、财产和生命安全,更涉及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肖老师分析了欧洲相关经验指出在我国可尝试构建以“知情权”、“选择权”、“卸载权”、“隐私权”为构架的“数据权”体系,以弥补由于技术发展带来的法律制度的缺失。

张永红副教授站在刑法学者的角度,梳理了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到修正案九对于个人信息逐渐加强保护的具体措施,并指出我国刑法的修订已经密切关注到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但是现有的规则体系只解决了“获取”与“泄漏”两个途径的问题,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如何“使用”个人信息才是合法的,怎样的“使用”会追求刑事责任等问题则存在立法的缺失。最后他认为刑法是一种过于严厉的手段,不宜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轻易使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个人数据的保护“严打不如严管”。

李蓉教授则认为“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信息保护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但是我们也不需要草木皆兵,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设定规则,力图正常、有效地利用相关信息。同时她还指出在新时代,电子数据证据制度的构建还存在一些诸如“数据分析师的权限有多大”等问题需要厘清,质证程序的设置还需要完善,新技术时期的侦查模式也将发生变化,也许可能通过大数据分析预防犯罪等等。李蓉教授进一步指出“失控的不是技术,而只会是人”,大数据时代,只要能够设置好必要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是不会出现不可预计的灾难的。

沙龙的第二阶段为学者交流阶段,由在场的教师们针对这一主题进行评议或表述个人观点。吴勇教授提出了构建“数据权”之权利主体、权利边界和权利的行使相关概念的界定的问题;朱爱辉副教授从预防风险的角度指出应加强管理和监控,可适当增强制裁,以均衡犯罪成本与犯罪收益的手段预防犯罪;王霞副教授则认为“大数据”、“数据”、“信息”和“隐私”是不同层次的概念范围,数据的权利具有大量的公共属性,因此提出是否可以从“数据获取主体”的角度来控制数据的利用问题;肖峰博士指出信息进入网络之后就成为网络信息流,不再是具人身权的个人信息,在现阶段应该有一些技术能够通过类似于设置防火墙的方法去识别是否为个人信息,所以应区分原始数据和处理数据,在数据交易环节加强立法来保障个人权益和国家利益。肖冬梅教授对于一些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沙龙的第三阶段为学生提问和自由发言阶段,同学们提出了一些相关的问题,老师们进行了逐一解答,以文禹衡博士为代表的研究生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本次学术沙龙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开展,参与讨论的老师和同学们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与数据安全的保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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