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调研团在长城司法所进行座谈)

(图为调研团成员在岳塘区检察院合影)
8月5日上午,湘潭大学"湖南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调研团"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博士研究生刘功奇带领下,先后来到湘潭市雨湖区长城司法所和岳塘区检察院就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现状开展调研活动。
5日的湘潭天气炎热,为了解湘潭乡镇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只能定位、队伍建设状况,调研团一行4人来到长城乡司法所,在司法所唐所长的热情接待下,调研团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座谈。调研团主要围绕着司法所人员编制、考核激励机制、法制宣传以及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等问题展开了重点调查研究。调研团对长城乡司法所法治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工作人员介绍了司法所近年来在处理邻里纠纷、土地征拆补偿等方面的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成功经验,也了解到了司法所在职能定位、队伍更新、编制以及与村民调解组织关系方面面临着难题。唐所长指出,基层司法所在队伍建设方面需要理清司法所与上级司法机关的关系以及乡镇党委的在思想观念上的重视,近年来司法所在落实社区矫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经费不足的困境。调研团认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点在于加强基层法治工作,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司法机构将不断得到完善。
在司法所调研完后,调研团一行又奔赴下一站——岳塘区检察院。在岳塘检察院,政工科陈科长接待了调研团一行,陈科长介绍了岳塘检察院在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指出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发展,现在包括岳塘区检察院在内的湘潭基层检察院基本都实现了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法学专业背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举措,包括检察官案件负责制、检察官员额制都吸收了国外先进法治经验,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公平履行职责。但是,陈科长也指出,司法改革的某些具体举措一定要考虑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要出台配套措施,适当提高基层检察官的待遇,完善检察人员与行政部门的互相交流机制,促进检察队伍的良性发展。(文/刘功奇)